课户

更新时间:2021-09-04 02:25

课户是两晋南朝时期承担国家赋税的民户。自唐至元,户内有课口的主户。课口,即纳税服役的丁口。金朝以民户内有物力者为课役户,分数等。元课税仍根据丁口,以户为单位,有这种丁口的户叫课户。

名词解释

唐天宝三年(公元774年)规定男23岁以上成丁,成丁后须负担课役,称为“课口”、“课丁”。《新唐书·食货志》:“凡主户内有课口者,为课户。”金元也有课丁、课户。元代课税仍依据丁口,而以户为单位。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规定民户成丁即课税。每丁岁课一石,驱丁五升。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又规定,每丁岁课粟三石,驱丁粟一石;地税每亩粟三升。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