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更新时间:2024-09-12 21:04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它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坚持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习压力

科目与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

考试类型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类型。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

目的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合格考科目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要求。

选择性考试

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选择性考试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共计3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成绩呈现

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时间安排

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各省(区、市)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合格性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时进行,首次考试安排在高一下学期末进行,高三上学期末完成。成绩不合格的应届生在校期间可参加补考。选择性考试各省实施的时间不同,每年组织1次,时间紧随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

相关事件

2020年4月7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了《关于推迟 2020 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统考时间的通知》。 经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将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统考时间推迟到7月11日-13日,即在全国高考结束后的第三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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